1)第 31 章_大魔王史莱姆它软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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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梧年轻时,在食评社总部有一张小小的办公桌。

  办公桌在公共办公区的角落,左边靠着窗户。

  日光总是毫无遮挡地照在办公桌上,容易让人看不清光屏。

  王梧那时刚工作没多久,做事毛毛糙糙,也不太通人情世故。为了写稿方便,找了几张黑卡纸把窗户贴上了一半。

  这一贴,同事们不高兴了,好看不好看的另说,挡了别人的采光算什么?

  于是王梧满头大汗地又把卡纸撕了,附带了几十声对不起。

  后来还是坐他隔壁的同事帮了忙,送了他一顶奇葩的帽子。帽檐伸出去半米长,刚好能罩住光屏,王梧终于能好好写稿,也和那位同事成了朋友。

  同事也是位新人。

  他性格开朗,爱说爱笑,嘴角梨涡常在,人缘极好。

  自从交上朋友,王梧与他几乎形影不离。

  那时他们都是社里的新人,每天要做各种杂事,往往临到下班,稿子也没写多少。

  每到这时,野心勃勃的王梧总是会留下来加班,同事自然陪他。

  写起稿来总是容易忘记时间,等王梧被肚子叫回神,经常已经深夜了。

  这时,同事往往已经做好一份夜宵,端着餐盘朝他走来。

  王梧还记得那一晚。

  外面刮起了大风,吹得窗户砰砰响。

  他把乱七八糟的桌子扒拉出一块空缺,搓搓手等着同事的投喂。同事那天下了碗面条,上面铺了一层雪菜肉丝的浇头,还是他从家里带过来的。

  王梧饿得不行,接过碗先呼呼地吹了一通,然后往嘴里扒拉面条。

  “浇头是不是咸了点?”同事嘟囔:“昨天家里换了种盐,总觉得手感不对。”

  王梧吃着,含糊道:“是咸了,没看我给埋面汤里了么。”

  “……”同事笑骂:“就你嘴贱,嫌弃你就别吃!”

  说着要来抢。

  王梧赶紧捧起碗躲来躲去,年轻人闹腾,连一顿宵夜也吃不安生。

  “哎,你这舌头真是绝了,天赋啊。”闹完,同事感叹,手撑着下巴,眼里映着灯光。

  王梧一面喝汤,一面抬了抬眼皮。

  视线从同事眼睛滑过,落在嘴角梨涡。

  “你又会吃,又会写,好好努力,一定能混出来的。”同事说着,笑起来:“我也是。”

  “那当然。”

  窗外隆隆风声撞击窗户,却进不来这个冒着热气的角落。

  年轻的王梧道:“下半年把证考了,明年文章够数就能升到二星,这样再过两年,去修个学位。”

  同事点头:“一步步来,三星指日可待啊!说不定还能进大学混个助教当当……”

  “助教怎么够,当教授,正的!”王梧道。

  “那三星也不够,还是当四星食评家吧。”同事笑:“到时候咱们走到哪儿都有人专车接送,还给扯横幅,就写欢迎著名食评大师莅临指导……”

  “然后恭恭敬敬地请我们品尝当地最好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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