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经营_佳人在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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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注钱,你把她养下来。养大了或许有出息呢?”他当时想得简单,把地方治理好了,大家都能吃上饭了,就不会再扔孩子了。

  他也不知道这一注钱要多少,问了一下随从,随从就说:“买个大丫头也才十吊钱。”余盛就拍板:“好。”

  当天晚上,他就住在了这个村子里,村子住宿条件比县衙还要差,他睡得不安稳,趿着鞋出来散步,蹓跶远了,被乡土猪圈的味儿给熏得捂着鼻子掉头,漫无目的地捡宽敞干净些的路走。

  “然后听到哭声,我就过去了……”

  一去不得了,是一家孤儿寡妇,才死了当家人,族里为夺家产,想把寡妇卖了,把家里的孩子“过继”给同族。

  “噗,”公孙佳笑了,对单良和彭犀说,“七十年了,这些东西是一点儿长进也没有,还是这一套!”

  余盛懵了一下:“七、七十年?”

  公孙佳道:“啊!太婆,就是老太妃,当年为什么带着儿子投奔了姐姐家?”胡老太妃心里明镜儿似的,这起子宗族很多时候它是靠不住的,尤其自己还是个小寡妇的时候。她姐姐、也就是老太后能靠得住,是因为姐姐比妹妹凶悍得多,是个敢提着柴刀堵族长门儿,把族长家的鸡一刀剁头的主儿。

  单良插了一句:“小郎君就这样跑回来了?”

  “哪儿能啊!”余盛挺起了胸脯,“我当时就要管,他们讲道理没讲过我,说是他们家的事,我说家法再大也大不过国法,亲爹死了,没有道理遗产不给人家寡妇儿子。他们就不乐意了,我调了衙役去拿闹事的人,那个,他们家族有点大……”

  对,人家壮丁上百号,把这货给围了。最后是县里士绅见事机不对,两下给劝住了,又劝余盛:“这些事情,乡下常有的。不违君臣父子的道理,要管,是怎么也管不过来的。血脉在儿子,这孩子有人养着,是件好事儿。妇人年轻守不住,与其闹出秽闻来,阖族蒙羞,不如趁年轻发嫁了。”

  “那就卖了啊?”余盛脑门冒火,“那是嫁吗?”艹,突然他就想起自己外婆来了,虽然是嫁吧,他突然就觉得以前那个“你们古代女人也太牛逼了,嫁四次”的想法有点不是人!

  他咬牙要管,人家宗族可不愿意。竟传出他一个京里来的纨绔看上了人家族里的小寡妇,硬要管人家族里的事儿的谣言来了。

  余盛还有点脑子,知道蛮干不行,思前想后,成,是我鲁莽了,我回去抱大腿!他就来了。

  单良直翻白眼,还要压着气儿说:“是冲动了些。”彭犀倒是对余盛有点好感:“小郎君倒有仁爱之心呐!”

  余盛小心地问:“您、您哪位?”

  公孙佳道:“见过彭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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