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72章_阴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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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另一方面,若非真有特别的理由,神明通常不会冒充其他神明的名义行事,因为这样“欺诈”而到的信仰,固然会有益于自身,更大程度上却会归属于被冒充者,其结果就是为他人做嫁衣裳。最典型的例子――或者说反面教材――就是希维姆,他是班恩之子,为了统御教会,冒充其父之名行事,虽然一时得益,却埋下巨大隐患,结果就是被班恩借体复活。但前日与梅菲斯去神殿,路上听到有关封灵塔的故事,让琼恩又修正了自己原本的猜想:“梦华女士”是真有其人,但并非神明,而是邪魔。与神明不同,邪魔虽然强大,但先天本质上的差异,让它们无法自凡人的崇拜和信仰中直接汲取力量,因此神明冒用邪魔的名义,并不虞作茧自缚。

  那么,莎尔的来意也就很清楚了。虽不知其真正目的究竟何在,但至少“为封灵塔内的邪魔而来”这个大方向总归是没错的。至于具体细节,莎尔现在就在面前,琼恩若想知道,一问便知。

  然而他并不想知道。

  “怎么,不想帮我这个忙吗?”女神笑盈盈地问。

  琼恩摇头。

  在外人眼中看来,他来自阴魂城,能够驱使影火,乃是毋庸置疑的暗夜选民,不折不扣的莎尔忠仆,但在琼恩心里,他却从未如此定位过自己。诚然,他是自这位“女神姐姐”处得到了不少好处,不仅仅有凡人梦寐以求的神圣力量(影火),甚至还有精致美丽的女孩子(芙莉娅),但这些并非是他恳求而来,而是莎尔主动所赠,这其中便大有区别。夜女士如此示好,必定有其目的,不可能是无私的恩赐,所以琼恩也不会当真对她感激涕零。当然,他也无意矫情,既是已经接受了对方的“馈赠”,并且确实从中获益匪浅,那么自当有所回报,莎尔若有要求,他也会尽力去达成――但只是“尽力”,而非“不顾一切”。至少,亲疏远近是要分清的,讨好“女神姐姐”固然有必要,但若因此和梅菲斯闹矛盾,那就得不偿失了。

  “有奖励的哦。”她进一步诱惑。

  开玩笑,有什么奖励能比艾弥薇更重要。我费尽周折,历经千辛万苦才把她的好感度刷到九十点以上,可不能用来这么浪费。当然了,如果女神姐姐当真以身相许,那倒未尝不能考虑,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最多故技重施,借莎琳娜的身体与他**欢好一番而已,对琼恩的吸引力就不是很大了。

  “如果您愿意赐予我选择的权力的话,”他尽可能小心地措辞,“我更希望在别的事情上为您效劳。”

  尽管如此,他心中还是禁不住有些紧张。眼前的这位女子可不是寻常人物,而是国度内最古老、最高位的神明之一,而且还是位公认的邪神,真要动怒的话,抬起一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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