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章 十五岁生日,我离家出走_海边的卡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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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服,还装了这样几件东西:可以排除空气小小叠起的四季通用睡袋、简易洗漱用具、防雨斗篷、笔记本和圆珠笔、能录音的索尼MD随身听、十多张唱片(音乐无论如何缺不得)、备用充电式电池。大致就这么多了。野营用的饮具大可不必,太重太占地方。吃的东西可以在小超市里买。如此花了很长时间,终于将必需用品一览表缩短了许多。这个那个写上去不少,随即勾掉。又加进不少,又勾掉。

  我觉得十五岁生日是最适合离家出走的时间。这以前过早,以后又太晚。

  为了这一天,上初中后两年时间里我一直努力锻炼身体。从小学低年级开始我就去学柔道,成了初中生后也大体坚持下来了。但在学校里没参加体育俱乐部,一有时间就一个人跑马拉松,在游泳池游泳,去区立攀?欢晡{?体育馆用器械锻炼肌肉,那里有年轻教练员免费教给我正确的伸展运动方式和器械使用方法——如怎样做才能使全身肌肉快速强劲,哪块肌肉日常生活中使用哪块肌肉只能通过器械强化等等。他们教我卧举扛铃的准确动作。幸运的是我原本长得高,每天的运动又使肩部变宽,胸脯变厚。在不相识的人眼里,我应该足有十七岁。如果我十五岁而看上去又只有十五岁,那么所到之处势必麻烦缠身。

  除去同体育馆教练员的交谈,除去跟隔一天上门一次的家政阿姨之间的三言两语以及学校必不可少的几句话,我差不多不向任何人开口。同父亲很早以前就回避见面了。一来虽然同在一家,但活动时间段截然不同,二来父亲一天之中几乎所有时间都闷在位于别处的工作室里。何况,不用说我总是刻意避免同父亲见面。

  我上的是一所私立中学,里面几乎全是上流家庭或有钱人家的子女。只要不出大格,就能直接升入高中。他们个个牙齿整齐、衣着干净、说话无聊。在班里我当然不受任何人喜欢。我在自己周围筑起高墙,没有哪个人能够入内,也尽量不放自己出去。这样的人不可能讨人喜欢。他们对我敬而远之,并怀有戒心。或者感到不快、时而感到惧怕也未可知。然而,不为他人理睬这点莫如说正中我下怀,因为我必须独自处理的事堆积如山。休息时间我总去学校图书室,贪婪地阅读不止。

  不过学校的课我还是听得相当专心。这是叫乌鸦的少年再三劝我做的。

  初中课堂教的知识和技术,很难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大用处,是这样的。老师也差不多全部不值一提。这我晓得。可你得记着:你是要离家出走的。而那一来,日后进学校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因此最好把课堂上教的东西——喜欢也好讨厌也好——一点不剩地好好吸进脑袋。权当自己是块海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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