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三十四章再次回到夜总会_浮生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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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微微一笑,对她突如其来的关心,感觉心里暖暖的,捧着怀里的笔记本说了声谢谢:“虚惊一场罢了,我没事的。”

  我之前在夜总会上班,遇到过比这尺度大的多的,史密斯这种程度的骚扰,其实对我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安迪了然一笑,随即正式正前方,伸手跟迎面而来的老总握在一起,他们谈公司的发展,我则是回去研究内容,安迪今天布置了作业,就是设计一副适合金婚佩戴的戒指。

  结婚五十年的,被称之为金婚。

  那是饱经沧桑,又坚不可摧的感情,彼此都已经上升到了灵魂伴侣的级别。

  我脑海里浮现一对老爷爷奶奶互相搀扶,走在夕阳中的场景,温馨又动人。

  这种年纪的老人,一般不太注重花里胡哨的细节,也不太喜欢坚硬时尚的菱角,她们更注重实在跟方便,不能给生活带来困扰,我觉得比起凸起的钻戒,平面的那种镂空戒指更加符合老年人的需求。

  我有个大胆的想法,立马点开电脑,查找关于金婚的图片。

  然后参照电脑,将老人的照片画戒指上,其他地方使用镂空雕花的设计。

  随着图稿的清晰度,时间也在飞速流逝,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就听同事说史密斯回美国了,大约跟五爷想的一样,回去找他的厉害亲戚帮忙,事情按照这个阶段发展的话,那五爷的合作要不了多久,就能绝处逢生了。

  有人替我打抱不平:“倩倩,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那个史密斯真可恶,从他来我们这边第一天的时候,我就看不惯他的言行举止了,明明就是一个来审核的负责人,拽的跟什么似得。没想到他还欺负你。”

  史密斯的傲慢,引起公愤,大家开始纷纷打开话匣子议论起来:“是啊,你不知道他还故意刁难我,说这这个不行,那个不好的,要不是看在合作的面子上,谁愿意搭理他。”

  我嗯了一声,没有深究,只是淡淡的说了句:“走了就好了。”

  大家没懂我的意思,但纷纷表示赞同。

  我吃都一半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同事们投来打量的眼神,我拿起手机站起来,朝大家微微一笑后走到窗边划开接听键,五爷平稳低沉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下午有什么工作吗?三点半我准时来接你。”

  我一愣,虽然不知道去哪,但仍答道:“恩,知道了,下午没什么安排,到时候我走早点。”

  五爷说了声好,然后挂掉电话。

  我看着手机屏幕一会,才放入口袋,同事暧昧的眼神扫视着我:“五爷的电话吧?”

  八卦这方面,女人一直拥有最灵敏的嗅觉,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们就能顺藤摸瓜,将事情解剖分析的面面俱到。

  我被追问的小脸微微泛红,尴尬的往嘴里塞土豆丝,含糊不清的说道:“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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