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 一鳞半爪_地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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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日子粗心惯了,历中行极少下厨,可还是给姚江做了两三顿饭。复杂的不会,左不过是辣椒炒土豆丝、黄瓜炒火腿肠之类的家常菜,手艺一般,姚江笑说,到底比姚淮强一点。

  历中行不买账:“姚淮不在就开始说她坏话,这哥哥当得。”

  姚江拿他没法儿,只好以色侍人,半真半假地:“别告诉她。”

  历中行好大一个昏君,马上软了耳根弃了立场,听信谗言,乐呵呵持筷问,“有什么好处?”

  还在饭桌上,好处直接兑现,容易演变为纣王的酒池肉林。这屋子还有位主人,姚江不敢放肆,说,“想要什么?”

  那神情,好像只要历中行开口,什么都可以给他。星星、月亮,晨露秋霜不足道。

  然而历中行睥睨放话:“人都是我的,要什么我到时候会拿,姚总好好等着就行了。”

  姚江哑然失笑。

  像,太像了。那只栖在枝上注视他的鸮。——也许它就是自未来飞入他少时的山林,为了预告这个人的出现?

  做菜水平勉勉强强,不过还算有一样拿手:荆芥番茄鸡蛋捞面。姚江不是俞省人,从前没怎么吃过荆芥,依然很捧场,每次都包揽空盘并清场的任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头一回去洗碗,历中行跟进厨房说,“还是我来吧,你在家都不用干这个。”

  姚江眼睛没抬,“你平常不是也不做饭。”

  他想了想,向后靠,两手反撑台面,“这倒是。学生来我都带他们下馆子的。”在旁边看他拨开水龙头,清凉的水柱直打上手腕。

  手很稳,掌心阔厚,几脉血管微凸,简净遒劲地在手背上走笔。指节轻巧有力,按着碗盘的凹缘转动。一向被别人衬得冷白的皮质,两厢对比,却较瓷白更亲和、更生动,指尖容易发红。泡沫起来之后,有种云遮雾绕的美感。

  看着看着,就想去摸,去捏握,或者让它到身上来。

  历中行察觉到不对,脑中警铃一叮,转身走了。后面也不再跟进厨房和他客气。

  无需干家务的人自觉自愿、理所应当地做起这些活儿,仿佛某种要就此跟着他过日子的默认。

  历中行的占有欲轻而易举被完全满足,进而对自己的心理十分唾弃——Cut!Cut!他把姚江追来是要宠的!

  如果他的心是动物园,那他的对象就是大熊猫,须以春天的笋尖尖喂养——历教授自己的动物园哲学第一定理即日出炉。

  从前吃完饭,历中行会下楼锻炼,姚江过半小时去游泳,现在都改成一起散步。他们回家晚,等到出门,大部分消食的人都已返程,只有些小孩子赖在滑滑梯和娱乐设施上不舍得走。小区里路灯疏落,有一部分是半弧面的地灯,安在步道旁的花坛边缘,夏日草木一深,灯光半掩,更显暗弱。草丛里时有流浪猫蹲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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