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衙门口,朝南开_美人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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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点美人谋律!

  “告诉者是镇上前街的一个年轻寡妇,倒也有几分姿色。人证、物证俱在,下午已经过了一堂,春家老爷喊冤,声称绝对无此事。没动大刑,但挨了十杖。”小九哥口齿伶俐,说得清清楚楚,但春荼蘼的心却渐渐沉了下去。

  她闻到了阴谋的味道,因为这案子表面上听起来毫无破绽,在她这位现代律师的眼里,却又漏洞百出。现在,她能断定有人要害春大山,幕后人为此还下了大功夫,徐氏那种私下了结的手段是行不通了。

  所以,这官司已经不能回避,必须打!

  因为本身的职业喜好,她之前和祖父聊过关于刑律和诉讼的问题。在这个异时空,大约千年前,已有律师,也就是讼师的鼻祖出现。后来的追随者,多出身于运途不畅的士人,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吏人、干人、衙役宗室的子弟,以及胆大横行的豪民。不过,讼师的地位和名声都不好,甚至神憎鬼厌。在普通人眼里,讼师全是挑词架讼的讼棍,绝对不是以法维权的帮手。

  大唐自开国以来,重视以律法治国,所以讼师也成了一种职业。但同时,大唐更重视道德教化,这叫德主刑辅,礼法结合。也所以,讼师还是恶棍的代名词。重生而来,身为女子,虽然律法上也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女子担当讼师,虽然她也很愿意,但却仍然不能。因为事关名声,祖父和父亲都不会同意的。

  那么,必须快点请到一位比较好的讼师才行!

  “过儿,去屋里拿五两银子,跟我去衙门一趟。”春荼蘼深吸了口气,做了决定。

  “小姐,您不能去!”过儿一听就急了,“那是什么好地方,传出去名声就坏了。”

  “你别管那么多,我自有分寸。快去!难不成你要我自己去?”

  过儿见春荼蘼目光坚定,不容拒绝,就知道她说到做到,必是拦不住的,跺了跺脚就跑进去了。自家小姐自从转了性子,就是个说一不二的,与其放小姐一个人乱跑,倒不如她跟着。

  小九哥在旁边听着,不禁有些瞠目结舌。

  固然,春家现在没有男人在家,但若要妇道人家奔走,也得是徐氏吧,没想到让个没出阁的、才十四岁的小丫头出马。就连银子,也得春家小姐自己出。

  春荼蘼也知道小九哥的疑惑,但是自家事、自家知。徐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根本就是个担不起事的,手上也没有现银。为了防止春家占徐家的便宜,她花一个,她娘家妈给一个,没有余额。这样做事,那位亲家老太太也不怕女儿被婆家厌弃,偏春氏父子是厚道的,也从不贪嫁妆银,倒还真没有为此而为难、看轻过徐氏。

  而此大唐的物价和工资水平,春荼蘼是算过的。一两银子是一千文钱,相当于现代的两千块钱的购买力,春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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