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84章 青苗法本身没错,错的是在宋朝这种_国姓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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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饱和了,那就流放澳洲。

  这样一来先礼后兵,反抗新法的人基本上也就肃清了。

  旁观者也不好多指责,因为朝廷确实已经很温和了,甚至都允许对方先借钱扩大生产,除非是借了钱没好好用,恶意老赖,才会被流放海外。

  大明要学习宋朝经济建设好的地方,但唯独不能学“谁嗓门大谁有理,谁能折腾谁受诏安”的毛病。好在这一方面,也是大明难得做得比较好的长处,完全可以发挥——当年崇祯可是宁死都没服软。

  朱树人内心把大致的招数脉络梳理清楚,也就放心敢重用姚启圣了。

  “今年你先回溧阳县好好干,如今税还没收上来,看不出成绩,不好直接提拔你。但只要今年夏秋税表现好。完税后孤自然会提拔你到应天府的户曹公干,后续推广试点,机会还多着呢。”

  姚启圣闻言,再次噗通跪伏在地:“学生铭感殿下知遇之恩!”

  ……

  此后几个月,大明的“废丁分籍”改革,也就循序渐进顺利推行下去。

  朱树人答应的“按照山区和平原区别对待、设置不同的农籍人口每户田地面积下限”,也正式补充到了新法中。

  只不过,应天府毕竟绝大多数地区都是富饶的平原地带,哪怕有些许山区,但当地依然富庶,工商业发达,足以把挤出的农业人口很好安置。

  所以,应天府全境,最后只是选了靠近南直隶和浙江边境的溧阳县,作为“山区县”的试点。这地方靠近浙江湖州府的天目山,确实相对穷一些。

  在溧阳县,拥有田地少于每户五亩水田/十亩山田、旱田的百姓,将来也可以将应税面积视为五亩,而非其他平原地区的十亩。

  当然了,在每户五亩到十亩水田之间的中下农,也会按照实际拥有土地面积来纳粮。

  普通百姓并不知道朝廷这样改的深意。但朝廷的暗中宣传渠道,却是不遗余力在分析这个事儿的受益者。

  官府不好直接开口说“我们这是帮助工商业主增加廉价劳动力”,那朱树人就让自己的侧妃卞玉京,通过民间舆论渠道,出版各种段子唱本故事,宣讲其中的道理。

  朱树人在这些私下里的舆论战场上,用方子翎和卞玉京也是用得很顺手了,二十年前对付李自成的时候就在用她们了。

  只是如今方子翎已经有了正式官职,要掌管大明科学院的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所以也就没精力再关心舆论宣传领域。

  毕竟方子翎将来要是入国史,那是得跟秦良玉一样入她本人的传的,而不是入什么《列女传》。

  所以那些不上台面的事儿,只好辛苦卞玉京一个人搞定了。

  卞玉京在这方面依然熟手,没过多久,应天府境内大部分县的豪绅工场主,都知道了朝廷的好意,因此哪怕是有功名之家经营工商、因为变法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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