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6章_血色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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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电影一样回放。

  他想起了关外一望无垠的原野,冬天的雪原夏日的树林,曾经纵马驰骋过的河岸,东北讲武堂的拉练,大太太亲手做的羹汤,和大帅府连绵的灰瓦屋顶、不怕人的白鸽……紧随少帅左右,做他最忠诚的部下,在东北军中奉献一生,他曾经以为,那样的日子可以过上一辈子,没料到,不过才短短的一段光阴,少帅还在尘土飞扬的西安府,他却来了这远东明珠、东方巴黎的上海。

  奉天,山海关,长城,西安,上海。

  一路走来,总是觉得行色匆匆,任凭再怎么繁花似锦的地方,自己也不过是一介迷途旅人,一身的萧瑟孤寂,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想着有些恍惚出神,不觉叹气。

  他弯腰,用手撑住了额头,闭了眼睛微微发笑,“邵衍之啊邵衍之,这样可不行,当日在山海关上,你不是还发下了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和少帅挺起胸膛、堂堂正正回去东北么?!”

  出了院长室轻轻掩上门,方振皓对走廊身穿黑袍的修女礼貌一笑,上了年纪的修女嬷嬷掩了白麻头巾,领着他朝外走。鼻端是熟悉的消毒水味道,他深吸了口气,步出圣心医院大楼。

  方才在院长室院长里已经仔细看过他的文凭,也读过了美国教授写的推荐信,又问了几个问题,便同意了他来圣心医院就职,只消明天再签一个协议,就可来正式上班。也好,他边走边想,有了工作就能在上海站稳脚跟,再过些时间就能搬出公馆,圣心医院又是美国的教会医院,所有的一切他都很熟悉。

  站在走廊上,方振皓仰起头,深深的吸了口气,对着天空微笑。

  身后骤然涌出几名医生和护士,方振皓被挤得踉踉跄跄,他抬脚欲走,却听到似乎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唤他,“方!方!”话音未落,有个身穿白大褂的身影箭步冲到他的面前,方振皓还未看清,就被来人拥住。好不容易挣脱,看到是个金发瘦削的美国医生。

  方振皓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指着来人过了好半天才犹犹豫豫出声,“史……史密斯?”

  金发碧眼的美国医生史密斯咧了嘴笑,“方,没想到,从哥大毕业了两年,竟然在中国的土地上又遇见了你。”

  当日还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的时候,史密斯就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整日抱着《圣经》说自己按照天父博爱的指导一定会去最需要医生的地方服务,那时候方振皓只觉得是富家子弟的一时兴起,没想到,他还真的实践了自己的诺言。

  史密斯摘下脖子上的听诊器,“方,我们找个地方去叙叙旧,OK?”

  方振皓指了指他身上的白大褂,“你还需要上班。”

  他看到史密斯低头看了看白大褂,而后抬腕看一眼时间,“没关系,也快下班了。”说着拔腿朝里边跑去,边跑还边回头对他喊,“等我一下,我马上就来!”

  两个人在圣心医院附近的白俄餐厅里吃了简单的晚饭,喝咖啡的时候,大大咧咧的史密斯对着方振皓问东问西,方振皓也不知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问题,要么简单说几句要么一笑,不过遇到美国同窗让他的心情还是不错,高兴之余也多说了几句,言谈之间知道史密斯毕业之后就去了国际红十字会,目前正在上海圣心医院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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